莆醫中〔2021〕130號
福建騰義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埭頭店:
根據《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醫療保障局第2號令)和《莆田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(2021年度)》精神,我市2021年度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于今年4月起開始發放并簽訂,按照協議約定,本年度協議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簽訂,逾期未簽訂協議視為自動解除醫保定點協議管理。截止目前,你單位仍未與我中心簽訂醫保定點服務協議。經研究決定,即日起解除你單位的醫保定點服務協議。
莆田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
2021年8月18日